汕尾市财政局积极将绩效评价工作融入财政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强化财政内部业务科室间的密切配合,认真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项目绩效预算目标审核与部门预算编制紧密相结合;二是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资金安排相结合;三是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行政问责相结合。真正实现了“预算编制有绩效目标,项目执行有绩效监管,项目完成有绩效评价,预算安排有评价依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将部门预算与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机结合起来,并进行跟踪问效,一方面有利于整合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最大限度的将有限资源配置到效益最佳的部门并发挥最大效益。另一方面监督预算单位合理高效使用财政资金,减少了财政资金支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
二是增强了财政决策的科学性。绩效评价结果较为客观地反映了各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为政府出台财政政策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
三是促进了高效、透明绩效政府的建设。将评价结果在部门内部或一定范围适度公开,一方面强化了部门内部监督,增强预算透明度,另一方面强化了部门活动的社会监督,促进加快高效、透明政府的建设步伐。
(联系人:谢岚,电话:0660-3313553)
发送:省财政厅办公室、省财政科研所、市委办、市府办、市人大财经委、市委综合科、信息科、市府信息科。
另送: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局各科室及属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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